盗用他人支付宝用于游戏充值 汝城一男子被批捕

  红网汝城4月22日讯(通讯员 祝志方 谢业涛)朱某因盗用他人支付宝用于网络游戏充值,并盗窃他人摩托车,涉案金额达6500余元。4月20日,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,对朱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  2月23日15时许,汝城县田庄乡村民何某平到暖水派出所报警称,他的支付宝账号被妻子的朋友朱某通过套取密码的方式,消费了近3000元。经查实,朱某在2016年2月盗用何某支付宝账号及通过亲密支付的方式从其账号总计盗用2890元,用于网络游戏充值。

  另据查实,3月19日,朱某在汝城县田庄乡何某付家,私自将何某付的一辆雅迪牌女式摩托车骑走,至今未归还。经汝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朱某盗窃的摩托车价格为3660元。

  汝城县检察院审查认为,犯罪嫌疑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两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涉嫌盗窃罪。